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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救助的類型和標準

日期:2025-05-06


問:什么樣的人可以得到救助?標準是多少?

答:(一)災害應急救助。用于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緊急轉(zhuǎn)移安置和需緊急生活救助的人員。包括因自然災害造成不能在現(xiàn)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進行安置并給予臨時生活救助的人員(含非常住人口);一次災害過程后,住房未受到嚴重破壞、不需要轉(zhuǎn)移安置,但因災造成當下吃穿用等發(fā)生困難,不能維持正常生活,需要政府給予臨時生活救助的人員(含非常住人口)。按照2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據(jù)實際災害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5天。

(二)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用于因自然災害為直接原因?qū)е滤劳鋈藛T(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屬。按照死亡人員16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撫慰。

(三)過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無房可住人員、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人員、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人員,需政府在應急救助階段結束、恢復重建完成之前幫助解決基本生活困難的人員(含非常住人口)。按照2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四)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用于因自然災害造成以居住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現(xiàn)倒塌、嚴重損壞或一般損壞,靠自身能力無法解決居住問題的困難人員。倒塌、嚴重損壞房屋恢復重建按照重建5000元/間、4間及以上每戶20000元的標準給予救助;一般損壞房屋維修,根據(jù)損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給予適當補助;對于集中建房點配套的基本公共設施建設,可給予適當補助。

(五)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用于幫助因旱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解決口糧和飲水等基本生活困難。按照20元/天·人的標準給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據(jù)實際災害情況確定,原則上不超過15天。

(六)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因災住房倒損、農(nóng)經(jīng)作物絕收、傷病及其他情況造成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給予救助,需衣被救助的可視困難情況給予每人1-2床棉被或棉衣救助。

(七)物資救助。用于幫助解決無房可住、臨時轉(zhuǎn)移安置受災群眾所需的居住、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原則上按帳篷(規(guī)格12平方米)1頂/戶(一般2-4人)、折疊床1張/人、棉被1-2床/人或棉衣被1-2件/人的標準發(fā)放,其他救災物資酌情安排。優(yōu)先滿足老年人、孕婦、小孩等特殊困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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